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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起,住宅小区电梯维护费将实施新办法,一个单元中,高楼层、低楼层将按照楼层系数交纳不同的电梯费。消息一出,许多市民纷纷致电咨询,疑惑多多。9月8日,记者采访了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,刘宏昌处长对此一一作出解答。
问:哪些业主需交纳电梯维护费?
答:住宅电梯受益业主,是指在配有电梯的住宅楼内可以使用电梯的业主。举个例子,电梯从地下车库起乘,在住宅一楼开始停靠的,从一楼业主开始就是电梯受益业主;电梯从住宅一楼起乘,以电梯首次停靠的最低层业主开始就是电梯受益业主。
问:“修理费在1万元及以上”的大修,不包含在电梯运行维护费中,这“1万元及以上”指单次还一年累计?
答: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,主要包括运行电费、年检费、日常维护保养费、维修材料费和保险费等,不包括电梯的大修(修理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的)和更新改造费用。其中,“修理费在1万元以上”的概念,是每一台电梯一次的修理费在1万元及以上的,而不是指一年的修理费。目前,电梯大修、更新改造费用的筹集办法仍在制定中。另外,住宅小区每幢楼、每个单位、每台电梯产生的维护费用不同,应当单独列账,按实结算。
问:如何制定楼层系数?
答:住宅楼层有高有低,要把楼层系数制作成表格,十分庞杂。但电梯楼层系数的确定有一个原则,各楼层系数增减差率的代数和应等于零,原则上最高楼层系数不高于1.50、最低楼层系数不低于0.50。
#p##e#刘宏昌以最高楼层24层及33层的楼宇为例,给出了一些参考方案(见下表):
问:实行老办法的小区,合同到期后怎么办?
答:电梯收费新办法,主要是针对10月1日以后新开盘的商品房,这些楼盘的业主将分楼层系数交纳电梯维护费。刘宏昌特别指出,界定是否执行新办法的时间标准,不是以领预销售证时间为准,而是以商品房开盘时间为准。如果开发商在8月份领了10幢房子的预销售证,在10月1日之前已开盘了3幢房子,那么10 月1日之后开盘的其余7幢房子将执行电梯收费新办法。
对于老住宅小区,主要有两种情况,一是2006年以前,业主在购房时一笔交清若干年的电梯维护费;二是2006年试行办法实施后,业主不分楼层,统一按 0.4元/月·平方米收取。这些小区的电梯维护费,依照已签订的合同办事。一旦合同到期,小区业主可向物业提出实行电梯收费新办法。但前提必须是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,由业主委员会确定电梯楼层系数,并经相关电梯受益业主同意后,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合同。
24层(以下收费标准的单位是:元/月·平方米)
楼层 2-3层 4-5层 6-8层 9-11层 12-14层 15-17层 18-20层 21-22层 23-24层
收费标准 0.2 0.25 0.3 0.35 0.4 0.45 0.5 0.55 0.6
楼层系数 0.5 0.625 0.75 0.875 1 1.125 1.25 1.375 1.5
楼层 1-3层 4-6层 7-10层 11-14层 15-19层 20-23层 24-27层 28-30层 31-33层
收费标准 0.2 0.25 0.3 0.35 0.4 0.45 0.5 0.55 0.6
楼层系数 0.5 0.625 0.75 0.875 1 1.125 1.25 1.375 1.5
33层(以下收费标准的单位是:元/月·平方米)